“3”必选+“1”自选,潍坊中考体育与健康考试新方案分段实施

齐鲁晚报 2025-02-20 18:18:32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秦国玲

近日,潍坊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潍坊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包含统一测试和过程性评价,总分为70分,计入中考总分。其中统一测试40分,过程性评价30分。总成绩评定为A、B、C、D、E五个等级。体育科目依旧延续为“必选项目+自选项目”的“3+1”模式,“3”为必选项目、“1”为自选项目。必选项目为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考试时间为初三年级下学期4月至5月,测试的具体时间由县市区确定。

“3”必选+“1”自选

统一测试和过程性评价总分70分

记者看到,新的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包含统一测试和过程性评价,总分为70分,计入中考总分。其中统一测试40分,过程性评价30分。总成绩评定为A、B、C、D、E五个等级,具体评定标准为:得分为63分(含)以上为A等,52(含)~63分(不含)为B等,42(含)~52分(不含)为C等,18(含)~42分(不含)为D等,18分(不含)以下为E等。

统一测试项目采取学生“必选项目+自选项目”的“3+1”模式,“3”为必选项目、“1”为自选项目。必选项目为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自选项目含篮球、足球、排球、跳绳和坐位体前屈五项,考生从自选项目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根据潍坊市体育教学情况逐步增加自选项目内容。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和自选项目,分别按30%、20%、30%、20%的权重计入统一测试的标准分,标准分满分100分。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规定,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和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项目是附加分项,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按比例折算。加附加分后,标准分超100分的,按100分计。

统一测试半天时间内完成

有需求考生可补考一次

统一测试分值40分,由各县市区负责组织实施。其中,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区、经济区和市直初中学校的统一测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市教科院具体组织实施。考生须在半天时间内完成所有项目的测试,必选项目和坐位体前屈项目的场地器材与测试规则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规定执行。跳绳、篮球、足球和排球项目的场地器材与测试规则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07年修订)》规定执行。男子采用7号篮球、女子采用6号篮球;足球、排球男女都采用5号球。

对因生理原因或临时突发事故需要缓试的考生,需由考生本人提前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报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统一安排补考,由考试组织机构统一集中一次进行。

过程性评价三学年分别赋10分

“运动参与”“体质健康测试”分别为5分

过程性评价30分,由市教育局制定评价标准,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初中学校具体落实,包含“运动参与”“体质健康测试”“运动技能加分”三部分,初一、初二、初三学年分别赋10分。其中,“运动参与”“体质健康测试”两部分,分别为5分、5分。“运动技能加分”为奖励加分,评价周期为初中学段,分值5分,加分后过程性评价总分仍为30分。

运动参与,初中学校根据市级评价标准,制定本校学生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及课外体育锻炼考核评价办法,对学生体育与健康课程出勤率、课堂表现、体育竞技活动等情况进行评价赋分。计算时间为初一、初二全学年和初三学年上学期。

学校运动参与考核评价办法内容至少包含体育课程、阳光大课间和特色体育活动等,在经征求校内师生意见、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实施,县级区域内总体原则保持一致。考核评价办法按照百分制计分,按照计分区间赋分。总体评价90分(含)以上得5分、80分(含)以上得4分、70分(含)以上得3分、60分(含)以上得2分、60分以下得1分。

体育课、阳光大课间出勤记录认定原则:除因公、因病未到校请假外(已履行请假手续),其它形式的缺课行为均视为缺勤。学生迟到或早退15分钟及以上视为旷课一节,迟到或早退不足15分钟累计3次视为旷课一节。

体质健康测试,初中学校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对学生体质健康情况组织测试。测试时间为每学年上学期。得分按照等级进行划分。测试成绩90分(含)以上得5分,80分(含)以上得4分,70分(含)以上得3分,60分(含)以上得2分,60分以下得1分,无故不参加测试得0分。

加分办法:考生在初中阶段参加由教育或体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体育比赛。在国家级体育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队员加5分。在省级体育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队员加4分。在市级体育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队员加3分。

在县级体育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队员加2分。在校级运动会中获得前三名的队员加1分。凡属上述加分的学生,只能享受一种最高加分待遇。奖励加分计入过程性评价成绩,满分仍为30分。

残疾学生按照满分认定

因残、因病学生成绩认定办法,根据《国家教委关于印发〈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基〔1997〕18号)执行。残疾学生由所在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面核批准,免予体育与健康科目统一测试,成绩按照满分认定。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区、经济区、市直初中学校的残疾考生需向市教育局备案。因病长期免修体育课或因病无法参加体育与健康科目统一测试的考生,由所在学校依据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诊断病历初核并在校内公示5日无异议后,再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面核批准,免予体育与健康科目统一测试,按总分的60%认定。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区、经济区、市直初中学校的伤病考生需向市教育局备案。

过程性评价,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应当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办理相关手续(并存入学生档案)。未办理残疾证明者,按照正常考生的考核要求进行考核。提供残疾证明后,从提供证明的学期起,过程性评价按照满分计算。因伤病不能参加体质健康测试的学生,须在县市区规定时间内申请补测并办理手续。补测完成后,按照补测成绩赋分。已办理相关手续,但不能在县市区规定时间内完成补测者,“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按总分的60%认定;不办理手续者,成绩计0分。“运动参与”按照普通学生政策要求执行。

市外转入潍坊市的学生,自学籍转入之日起,按照潍坊市政策执行。在此之前没有参加的过程性评价不再补考,其缺失的过程性评价成绩根据初三年级统一测试成绩按比例折算(折算办法:每学年过程性评价成绩=10*统一测试成绩/40)。市内转学的学生,原所在学校和县市区应如实提供该学生相关成绩。

分阶段实施步骤:

2022级初中生执行原考试办法。

2023级初中生执行新的考试办法,总分50分,统一测试40分,过程性评价10分(初三学年)。

2024级初中生总分60分,统一测试40分,过程性评价20分(初二、初三学年)。

2025级及以后初中生总分70分,统一测试40分,过程性评价30分(初一、初二、初三学年)。

具体年度实施方案,在每年3月份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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