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袁超一
通讯员郑皓汪凤娇
2月19日,湖北省法官惩戒委员会成立大会和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召开。
湖北省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湖北省法官惩戒委员会的职能定位是从专业角度审查认定湖北法院法官是否存在违反审判职责行为、并提出审查意见的议事机构。明确法官惩戒工作应当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遵循司法规律,体现司法职业特点;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严肃追责与依法保护有机统一;坚持责任与过错相适应、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修订惩戒委员会章程等相关工作规定;审查认定法官是否存在违反审判职责行为,并提出审查意见;受理当事法官对审查意见的异议申请,并作出决定;审议决定法官惩戒工作的其他相关事项。
湖北省法官惩戒委员会由15名委员组成。湖北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任湖北省法官惩戒委员会主任;湖北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覃文萍,湖北省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赵文革任副主任;胡弘弘、吴凤、张景贤、封彦宇、毛婵婵、刘刚、邵远红、王争、郑娟、汪莹、杨艳荣、夏露任委员。
“法官惩戒委员会的成立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加强法院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筑牢了制度防线。”游劝荣表示,法官惩戒制度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措施,也是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的有力举措。过往,法官惩戒工作在实质性运行方面存在一定滞后,法官惩戒委员会的成立,为惩戒工作的落地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必须以严格的标准确保这一制度得到有效落实,促进和保障法官依法正确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