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转轿车与直行摩托车发生碰擦,为何承担同等责任?

扬子晚报 2025-02-20 20:30:58

扬子晚报网2月20日讯(通讯员江公宣记者梅建明)近日,南京市江宁区麒麟交警中队接到一起警情。一名报警人称,在该中队辖区麒麟街道一路口处,发生一起小轿车跟摩托车相碰擦的交通事故。

接到该报警后,江宁麒麟交警中队迅速派出警力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到达现场后,交警发现一辆两轮摩托车倒在地上,旁边还停着一辆小轿车。

民警经了解得知,事发时,小轿车驾驶人张某驾驶车辆正在进行右转弯时,与同向右侧非机动车道内直行的一辆两轮摩托车因避让不及发生了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员陆某轻微受伤及两车轻微受损的交通事故。

最终,民警经调查认定,因小轿车驾驶员张某在右转弯时未提前进行观察,摩托车驾驶员陆某驾驶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故在该起事故中,由双方承担同等责任。

校对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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