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抢劫”案牵出案中案“受害者”秒变“嫌疑人”

身边24小时 2025-02-21 10:13:18

温州网讯日前,瑞安公安接到群众报警,称其被“抢劫”了30万元。然而,随着警方调查的深入,发现这不仅不是一起抢劫案件,“受害人”竟还是“嫌疑人”。

近日,女子龚某(化名)向瑞安公安报警,称其遭遇抢劫,身上30万元现金被人抢走。接警后,警方迅速行动,第一时间拦截嫌疑车辆,成功抓获两名嫌疑人,当场查获被抢现金30万元。

然而,随着调查的深入,民警发现这并不是一起抢劫案,而是一起“线上诈骗+线下取现”的涉诈案件,民警还在龚某的手机里发现了多款高危涉诈APP。

据龚某交代,2024年11月,一名相识多年的“朋友”突然找到她,并介绍了一个赚快钱的“好项目”。面对金钱的诱惑,龚某一口答应,在“朋友”的指导下,龚某安装了相关高危涉诈软件。过了一段时间,“朋友”又介绍了一个“国家扶贫项目”,并声称龚某只要配合完成一笔30万元“走流水”任务,提供银行账号收款、取现,再转交给指定人员,即可领取200多万元的“国家扶贫基金”。

一听能赚这么多钱,龚某想都没想就答应了,毫不犹豫地向对方提供了银行账号。12月13日,龚某发现自己的银行卡上收到了一笔30万元的转账,并跟上家安排的两名来取钱的人员顺利接头。

“为了顺利取现,上家给龚某准备了一份虚假售房合同,让她欺骗银行工作人员,说这笔钱是卖房款。”经办民警刘伟介绍道,“上家还将自己伪装成房产中介,用来欺骗银行工作人员。”龚某在银行提取现金后,根据上家安排乘坐了两名嫌疑人驾驶的车辆。

途中,这两名前来接头的嫌疑人产生了私自侵吞这笔钱的念头,便将龚某哄骗下车后,直接驱车离开。龚某觉得事有蹊跷,便将情况反映给了上家,随后龚某便根据上家“指示”向警方报警称自己被人抢劫。

民警对这30万元进行调查,发现该笔钱款来自一名遭遇电诈的受害者,龚某也对自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龚某及两名嫌疑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瑞安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案的30万元赃款也已退还给受害人。

警方提醒,小便宜不能占,来历不明的钱也不能收,凡是涉及所谓“国家扶贫项目”并且有高收益的都是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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