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发布提醒告诫书:护航春耕农资市场

身边24小时 2025-02-21 10:17:23

当前正值春耕备耕关键时期,农资产品进入销售旺季。为保障春耕生产安全顺利进行,维护农户合法权益,2月19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生产、销售农膜、滴灌带及化肥行为的提醒告诫书》,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提醒告诫书指出,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牢固树立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组织生产、销售,确保产品质量安全。要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原材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成品出厂检验等环节的质量管理,严禁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

要严格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严禁生产、销售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的“三无”产品;严禁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者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严禁出现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缺斤短两等欺诈行为;严禁各生产、销售单位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各生产、销售单位应当建立出厂销售记录制度及销售台账。

提醒告诫书明确,各生产、销售单位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群众投诉举报反映经核实属实的、经抽检不合格等违法违规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将联合农牧、公安等部门依法处理。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部门鼓励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农膜、滴灌带及化肥产品质量和市场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生产、销售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举报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各生产、销售单位要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和市场经营行为,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生态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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