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查查APP显示,近日,兰知春序(西安)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董宇辉由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变更为董事兼总经理,经营范围新增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该公司成立于2024年12月,注册资本500万,法定代表人董宇辉,董宇辉通过层层控股的方式担任实际控制人。
值得一提的是,这已不是第一次董宇辉在名下公司的职务调整,据天眼查消息,11月24日,与辉同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董宇辉由执行董事、经理变更为董事、经理。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介绍,董事的法律定义源自原《公司法》第五十条规定,现行修订的《公司法》所指的执行董事是指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我国《公司法》并没有一般董事的概念,按照董事与公司的关系来划分,可分为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内部董事也称执行董事,主要指担任董事的本公司管理人员,如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等。外部董事亦称外聘董事,指不是本公司职工的董事,包括不参与管理和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外股东和股东大会决议聘任的非股东的专家、学者等。执行董事和董事不存在官大小之分。在公司规模较小时,可不设立董事会,仅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可以行使董事会的职权,其决策权力相对集中。而公司设立董事会时,董事是董事会的组成人员,主要通过参与董事会会议来履行职责。他们要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和决策,对公司经营管理进行监督,监督管理层是否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来运营公司,查看财务状况是否合规等。
对于董宇辉身份的变化,付建分析认为,这是他在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调整,并不意味他对公司管理的削弱,他仍是经理职务,仍是法定代理人。具体来说,这次调整后,他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会相应地变化,更多地与董事会决策过程相关联,从一人决策转变为董事会集体决策,在履行董事职责时,需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更加尽责地参与决策,履行忠诚勤勉的义务。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编辑石卉综合企查查、天眼查、每日经济新闻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