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2月21日朗科智能公开信息显示,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静、副总经理钟红兵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明,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科智能”或“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21年11月至2023年12月,朗科智能将募集资金用于支付非募投项目场地建设费用且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累计金额4102.07万元,占当次募集资金净额的11%。其中,2021年、2022年、2023年支付金额分别为442.93万元、630.36万元和3028.78万元。
处罚决定如下:
对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二、对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静,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钟红兵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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