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
《湛江市海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下称《规定》)专题新闻发布会
介绍《规定》立法起草有关情况
解读《规定》内容,回应相关热点问题
湛江海事局副局长陈永忠,湛江市司法局副局长罗卓琴,湛江海事局法规规范处副处长陈其朝出席发布会。湛江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副主任王康主持会议。
记者从会上获悉,《规定》已于2024年12月11日经十五届湛江市人民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湛江市人民政府令第13号公布,自2025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是我市首部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地方政府规章,为湛江市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提供明确具体的法律依据,为进一步推动湛江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示范市、打造“海上新湛江”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湛江市坚定不移地推进“工业立市、以港兴市”发展战略,海洋经济近年来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强劲态势。然而,在海洋经济快速发展的背后,我市海上交通安全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大量涉海项目建设和投产、各类涉海作业活动频繁、海上交通流量持续增加、船舶航行密度加大、2024年湛江市商渔船进出港30万余艘次……这一系列因素相互交织,使得海上交通安全环境日益复杂和多样化。
为进一步明确行政机关管理职责
系统破解长期困扰辖区
海上交通安全监管的体制机制
职责分工、海上新业态等相关问题
在湛江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下
湛江海事局牵头起草《规定》
《规定》全文共11章73条,明确了适用范围及政府、有关部门职责,提出了海上交通安全保障要求,明确了海上交通安全管理相关对象的管理要求、海上搜救机构的职责和运行机制、有关行为法律责任和相关定义等六个方面内容,对提升部门协同管理水平、规范各类主体海上活动秩序、提升海上应急处置能力和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湛江海事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规定》具有较强针对性、可操作性和适度前瞻性,它的施行有助于进一步强化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推动湛江海上交通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下一步,海事部门将统筹开展海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完善配套制度,精准、高效、全面落实《规定》各项要求,保障海上交通安全畅通、人民群众水上出行平安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