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人轻信境外“高薪招聘”骗局,赣州5人偷渡被抓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5-02-22 12:05:00

“高薪”诱惑藏陷阱

偷渡之路不可行

时至今日

竟然还有人轻信

境外“高薪招聘”的骗局

抱着“一夜暴富”的幻想偷渡出境

殊不知这是一个充满危险的陷阱!

就在近日

赣州警方主动出击

成功抓获5名企图偷渡出境

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嫌疑人

近日

宁都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接到线索称5名宁都籍人员

欲前往境外从事电信诈骗非法活动

民警迅速行动

在机场边检工作人员的协助下

迅速将5名企图偷渡出境人员抓获到案

并成功押解回宁都

经查

犯罪嫌疑人吴某通过网络平台

结识一名境外从事诈骗的犯罪分子

对方称境外遍地黄金

工资和提成都很高

并声称吴某如果能多带点人出境

可以在团伙内当个“小领导”

就能轻轻松松躺着挣大钱

吴某被对方描述的“发财梦”诱惑

于是联系了吴某平、宁某、邱某和李某等4人

在境外犯罪分子的指示下

5人企图从机场出境

前往境外从事博彩类诈骗活动

没成想被民警拦截

到案后

吴某等人均对自己企图偷越国(边)境

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

吴某因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

邱某、宁某等4人因涉嫌偷越国(边)境

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以案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

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六)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七)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赣州警方提醒

不要盲目轻信境外高额工资报酬

被所谓的“一夜暴富”“钱景”诱惑

把陷阱当成“馅饼”

一旦偷越国(边)境前往

掉进非法组织的陷阱

后果将不堪设想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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