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立法工作迈出新步伐、取得新进展。
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最首要的政治原则、最重要的政治规矩,坚定不移地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具体地、现实地落实到立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确保立法工作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年度立法计划向市委报批,立法工作中的重大决策及时向市委请示,法规草案成熟后形成送审稿报市委审查,全年就立法计划、立法涉及重要问题向市委请示报告3次,确保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谋划地方立法,将殡葬管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修改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和地方立法条例、文明行为促进、万山朱砂矿系列文化遗产保护等法规列入年度立法计划,从法规制度上保证党委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实施。
始终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以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
立法是法治之先导,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立法主导作用,始终聚焦全市改革发展大局,找准立法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在文化传承、基层治理等方面强化法治供给,为绿色铜仁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我市传统村落资源丰富,现有114个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位居全省第二。为了加强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传统村落可持续发展,2024年10月31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铜仁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条例》,2024年11月15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为我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量身定制的专门法规,以立法保护留住美丽乡愁,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筑牢法治之基。
在传统村落保护立法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我市传统村落保护工作中政府及部门职责不清、利用发展方向不明等问题精准“把脉”,精细设计条款内容。明确市、县、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在传统村落保护工作中的职责,确保各司其职;明确保护管理措施,按照整体保护的要求,列举了整体空间形态与环境、传统建筑、历史环境要素、遗址遗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相关实物和场所等六类保护对象,有针对性地制定了保护管理措施,力求保护空间全覆盖、保护要素全囊括,为传统村落贴上“护身符”;明确在保护为先的前提下,鼓励、支持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方式,保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让传统村落焕发生机和活力。2024年12月,住建部将我市出台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条例作为可复制经验列入清单在全国推广。顺应时代需求适时修改已有法规,确保地方性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着力推动我市地方性法规与时俱进。2024年4月29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铜仁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个别条款的决定》,2024年7月31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自2024年8月2日起施行。修改后的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我市住宅物业管理制度。为保障立法法和省地方立法条例在我市贯彻实施,2024年10月30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12月25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了《铜仁市地方立法条例(修正草案)》,拟提请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修正草案对地方立法权限和程序、立法规划编制、区域协同立法、备案审查制度等进行修改完善,总结提炼我市地方立法实践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规范我市立法活动。
制定文明行为促进地方性法规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必然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提前介入、调研指导文明行为促进立法工作,从立法定位、框架结构、制度设计、主要内容、立法技术等方面加强指导,督促起草单位按时序推进,2024年10月30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铜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
紧扣万山朱砂矿系列文化遗产申遗目标任务推进立法工作,适时与市申遗办沟通对接,及时了解万山朱砂矿系列文化遗产申遗工作推进情况,持续开展万山朱砂矿系列文化遗产保护立法调研,为开展此项立法做好准备。
始终坚持深入推进“开门立法”,多渠道巩固立法民意基础
坚持开门立法,广察民意、汇聚民智,使每一项立法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是立出“良法”的必然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工作始终,每件法规从立项、起草、审议、修改等各个环节,都通过召开立法座谈会、论证会,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注重发挥立法联系点、立法咨询专家的作用,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每件法规草案都在铜仁日报、铜仁人大信息网等媒介上刊登公开征求意见,对提出的意见建议都认真研究、积极采纳。全年,共召开座谈会16次,立法协商会1次,收集到意见建议600余条,研究后采纳200余条。
在《铜仁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条例》立法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多次召开立法座谈会、院坝会,征求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传统村落所在地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基层立法联系点、市人大代表、立法咨询专家等的意见建议,共收到意见建议300余条,立法专班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研究。如各方面提出“传统村落在保护的同时也要注重发展”“要保障原有村民的合法权益”等比较集中的意见建议,在该法规中均有体现。
小小立法联系点,一头连着立法机关,一头连着基层群众,是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缩影。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培训、指导、考评“三到位”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征询群众“原汁原味”的立法诉求,基层立法联系点将这些关乎民生福祉的“声音”直通立法机关,使地方立法更加贴近基层实际和民众需求,更具可操作性。全年,11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提出意见建议200余条,其中60余条意见建议在立法过程中被采纳。
保障服务人大代表充分参与立法,是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体现。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高度重视发挥人大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不断拓展代表参与立法的途径,持续强化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履职保障,邀请相关领域或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代表参加立法调研、起草、论证、审议等各环节。在修改《铜仁市地方立法条例》过程中,委托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将《铜仁市地方立法条例(修正草案)》印送辖区内的市人大代表,组织代表研读讨论,代表提出意见建议200余条。立法专班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充分吸纳代表意见建议,使立法充分吸纳人民建议、反映人民期盼、体现人民意愿,切实做到“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
接续奋斗,砥砺前行。2025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勇于担当、积极作为,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谋划和推进立法工作,坚持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扎扎实实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充分发挥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为绿色铜仁现代化建设贡献立法智慧与力量。(作者:冉华佳徐世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