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5年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2025年,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以党建为引领,聚焦文化旅游市场突出问题,开展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有力维护文化旅游市场经营秩序,营造了公平竞争环境,现将第一批典型案例公示如下:
一、旅游案件
1.青海东锦梵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增存、补足质量保证金案
该经营单位在经营活动过程中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对该单位拒不整改的违法行为,作出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2.青海纯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增存、补足质量保证金案
该经营单位在经营活动过程中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对该单位拒不整改的违法行为,作出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3.青海西北第三极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未载明《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事项案
该经营单位在经营活动过程中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对该单位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未载明《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事项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4.青海印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报告义务、组织旅游者到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之外的国家和地区旅游的违法行为案
该经营单位在经营活动过程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五十五条、《旅行社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九条、《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0296元,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出版物案件
5.青海西宁西盛印务有限责任公司接受他人委托印刷出版物,未依照规定验证印刷委托书、有关证明或者准印证,或者未将印刷委托书报出版行政部门备案案。
该经营单位在经营活动过程中违反了《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的规定,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7800元,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6.西宁城东创新办公文体百货批发部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案
该经营单位在经营活动过程中违反了《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西宁市文化旅广电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出版物308册,没收违法所得30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