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女子将电动车停放在地下车库车位内,却遭到其他车主指责,女子霸气回应:车位是我买的,你给我15万你给吗?网友:我就问一句,你家的房子是你的,但你要是去旅游了,我能去你家住几天吗。
女子居住的小区全是高层建筑,小区内停车位紧张。住户的停车位要向开发商花15万元的价格购买或者租用停车位。
女子贷款买了小区内的商品房并花15万元购买了地下车库的停车位。女子目前没有买车的打算,平时上下班还是骑着电动车。
可是最近女子发现,自己买的车位总是有人停车。女子心里很不舒服,于是就想着将自己的电动车停在车位上,不能让人不声不响白占了便宜。
这天女子下班刚将电动车停在自己家的车位,就遭到一位正要停车男司机的指责:这个女人怎么又把电动车停在这里呀。
女子下车摘下头盔回怼道:你真搞笑,这是我自己花15万元买的车位,我愿意停啥停啥。
赶紧把你的破电动车开走!男子大声对女子喊道。
小区车位这么紧张,你又没有车停,你就让他们停一下吧!站在一旁的另一位男车主对女子说道。
你简直就是开玩笑!15万元你给我吗?这是我买的车位我就愿意停电动车,不愿意让别人停车!我还上锁了呢!说完女子转身扬长而去。
此事发生后引发网友热议,有的网友说,车位是停车的,只要不是堆放杂物,那就是合理的,没有规定车位停什么车。
也有的说,指责人家的那两个人,凭什么?现在媳妇还紧张,你媳妇让出来。
还有的说,人家花钱买了,就属于人家的。只要不放危险物品,人家想放啥就放啥。
女子做的确实没毛病,她买的车位空着也不让别人停也是正常的,车位是合法私人财产。
车位属于私人财产,女子花15万元买下的就是自己的私人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
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用不用,停什么车,这是女子作为车位主人的权利,别人无权干涉和指责!其他车主如果想停可以去租用女子的车位,但不能去占别人的便宜,还这么理所应当理直气壮。
那么, 你对此事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