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肃北县法院:以保全促调解以调解促履行

身边24小时 2025-02-26 00:04:27

近日,肃北县法院马鬃山镇人民法庭以“快速保全+悉心调解+按约履行”的模式,快速高效化解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充分发挥了保全和调解优势。

据悉,2023年6月,原、被告签订某施工合同并进行施工,完工后被告却以各种理由一直未履行付款义务,原告多次催要无果,便诉至法院。原告在起诉立案时了解到申请财产保全可以有效避免执行风险,便向法院提出了财产保全申请,承办法官及时审查原告的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随即制发了财产保全裁定书并移送执行局对被告名下银行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当被告得知其账户被冻结而无法流转资金,影响了工程项目建设,主动联系法官询问情况后表示与原告共同协商付款事宜。承办法官在综合考虑案件事实清楚且被告具备还款能力的情况下,承办法官认为案件具备调解基础,故立即与原告沟通联系,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经过双方当事人充分沟通,最终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

随着被告履行了13万元工程款,原告当即提交了解除保全申请书,法官当日发出解除保全裁定,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以最小的诉讼成本实现了最佳诉讼效果,至此,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真正做到案结了事。

该案从立案、保全、调解、解保到结案的各个环节,都高效维护了群众利益,使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得到了保障,也彰显了法律在促进社会诚信领域的重要作用。肃北县法院将始终秉持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为企业发展纾难解困的理念,在诉前、诉中保全案件中贯彻自愿调解、先行调解原则,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努力实现人民利益的最大化和社会矛盾的有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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