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完成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检察部门部署的调研工作任务,2月21日,由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检察部门、吉林大学法学院、长春市公安局二道公安分局组成的调研组,共同来到位于二道区的长春市正在建设中的某专门学校,对未成年人专门教育开展情况进行调研。
未成年人专门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中的组成部分,是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和矫治的重要保护处分措施。专门学校是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专门教育的有效场所。
调研组首先听取了学校领导的工作汇报。长春市专门学校是长春市教育局直属的一所集义务教育与职业教育为一体的寄宿制专门学校,成立于2019年。学校以“领跑东北”专门教育为目标,以“替家长分担困难,为社会承担责任”为办学宗旨。在保障未成年人义务教育的同时。对罪错未成年人采取“教育、感化、挽救”的方式开展强制性的帮扶,强化法治教育,树立法治观念,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做遵纪守法公民,让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调研组充分听取学校介绍的基础上,对吉林省专门教育工作有了更加深刻地了解和认识。
担负吉林省“大数据下吉林省未成年人犯罪新动向和防范措施研究”课题组成员的二道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秦禹在调研中强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印发《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意见》,对专门教育的定位和专门学校的建设、管理、运行及保障机制作出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也进一步明确专门学校和专门教育的法律定位。他表示,作为法律监督的检察机关将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学校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让罪错未成年人在专门教育中感受检察温度。
省政协委员、担负吉林省“大数据下吉林省未成年人犯罪新动向和防范措施研究”课题组成员的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军明感到,这次参加专门学校的调研收获颇丰,只有走向一线,才能获得第一手资料。他准备把专门学校的可行性方案写进去,并将目前专门学校面临的问题、存在的困难和亟待解决的工作如实地上报有关部门,寻求解决途径。
“对于公安机关最先接触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机关单位,更加了解成立专门学校的重要性。”二道公安分局法治大队大队长朱笑影在调研中深深地感到:“对罪错未成年人专门教育需要政府、社会、家庭、司法、学校等多方面的相互配合和共同努力,公安机关会全力支持。”
下一步,二道区检察院将在长春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的统一部署下,进一步深入调研出成果,为探索长春地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贡献二道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