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召开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东平县人民检察院拟召开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主题
关于对刘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的处理意见
二、听证时间
2025年2月28日上午9:00
三、听证地点
东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
本次听证会采取公开听证形式,如报名参会,请将人员信息(姓名、单位、手机号码)于2025年2月28日9时00分前报东平县人民检察院(联系人:娄琼,联系方式:0538-3012652)。请出席人员提前十分钟到达会场,未经检察机关办案人员许可同意,不得录音录像和拍照。
特此公告。
2025年2月25日
(东平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