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台胞台企参与莆田生技医疗产业合作

身边24小时 2025-02-28 10:57:41

为进一步关切台胞台企诉求,福建省日前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第四批政策措施,从促进闽台服务业合作、支持对台农林渔业发展、支持在闽台胞更好发展三方面出台17条惠台利民措施,其中包括支持台胞台企参与莆田生技医疗产业合作。

在“支持在闽台胞更好发展”方面,相关政策措施提出,支持台胞台企参与莆田生技医疗产业合作。台胞到莆田海峡两岸生技和医疗健康产业合作区就业,租住秀屿区、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国有房产的,予以房租减半。入驻园区的台资生物医药研发机构、生产企业,在取得《药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药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并进入生产前,由园区免费提供研发和试生产场地。

据悉,2019年,国台办批复同意福建省在莆田市设立“海峡两岸生技和医疗健康产业合作区”,这是国家级生技和医疗健康类对台经贸合作载体平台,为全国首个,成为全市健康产业领域一张“国字号”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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