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廉洁潮州消息:
日前,经潮州市委批准,潮州市纪委监委对潮州市潮安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刘振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振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振标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潮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潮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振标开除党籍处分;由潮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潮州市潮安区第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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