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新闻客户端记者商泽阳潘璐
2月28日,备受关注的百万反串网红“罗大美”(本名尚某峰)遭绑架遇害案在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3年7月,尚某峰突然失踪。近两个月后,其遗体被警方发现。后经查明,余某生、沙某姣及杨某三人共谋抢劫尚某峰,在勒索得逾200万元后,余某生将尚某峰杀害并藏尸于一处红薯窖内。
2月28日上午8时,尚某峰的家属及代理律师出现在法院前,尚某峰的妹妹小尚表示,终于等到开庭这一天,希望三名嫌疑人能受到法律制裁。
但庭审休息期间,潮新闻记者从小尚处获悉,该案主要嫌疑人余某生当庭翻供,否认自己抢劫、杀人行为。
据尚某峰家属提供的南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被告人余某生在与被害人尚某峰交往过程中,知道尚某峰是一名网红,比较有钱,遂产生对尚某峰实施抢劫、勒索钱财的想法。便与其同居女友沙某姣及同伙杨某多次商议抢劫、勒索钱财。
罗大美生前照片。图源社交平台
2023年7月5日晚,按照余某生的指使,杨某通过微信将尚某峰诱骗至余某生的租住房内。在房间内,余某生先是将罗大美控制住,后又伙同沙某姣驾车将罗大美转移至余某生亲戚的一处闲置平房内,其间多次对罗大美进行恐吓,胁迫罗大美向沙某姣的微信、支付宝、银行卡账户转账。
2023年7月7日凌晨,在向罗大美索要二百余万元后,余某生将罗大美杀害,然后将罗大美尸体运至自家的红薯窖边掩埋。
检方认为,被告人余某生、沙某娇、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方法抢劫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余某生在抢劫被害人财物后,为逃脱法律责任,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杀人灭口,致一人死亡,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上午的庭审中,余某生不仅否认了与沙某姣的关系,还表示他没有杀人,是因为我哥哥在背后说了他坏话,他才把哥哥带到租住处和民房内。他说哥哥的死亡是意外,非他主观。之前所供述的杀害过程全是他臆想出来的。”对于余某生的说法,小尚感到很气愤,她认为这完全是余某生的狡辩。
针对检方的抢劫罪的指控,小尚表示,余某生在庭上称他们没有对哥哥进行抢劫,否认了那些财物的价值。“余某生告诉法官,二百余万元是尚某峰自愿赠与的,且是尚某峰一再要求的情况下,他才勉强收下。”
值得一提的是,在开庭前会议的时候,小尚和母亲见到了其中两名犯罪嫌疑人和代理律师。小尚表示,两名犯罪嫌疑人连一句道歉或者忏悔的话都没有,不愿签认罪认罚书。“没有从他们的行为中看出有任何悔意。”
截至发稿前,庭审仍在进行中。潮新闻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