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2月28日讯(记者李昊)2月28日,菏泽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大做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本场发布会介绍了《若干意见》的出台背景与主要内容等情况,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建筑业发展,全市住建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不断创新工作措施,大力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24年,全市建筑业完成总产值403.5亿元,同比增加5.8%,完成出省施工产值32.4亿元,同比增长12.6%,新签合同额689.6亿元,同比增长7.5%,在全省位次均有一定程度提升。
去年6月,经省政府同意,省住建厅等14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若干意见》,印发后,市住建局先后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座谈会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征求意见建议。8月,在省文件和市政府《关于支持建筑业做大做强的十条意见(试行)》的基础上,拟定了该《若干意见》的征求意见稿。9月份,征求了各县区政府、20个相关市直部门单位、市建筑业协会以及建筑企业代表的意见,进一步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若干意见》送审稿。10月31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了《公平竞争审查会审意见》。11月28日,市司法局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形成了最终送审稿。12月26日,该《若干意见》正式印发。
该《若干意见》围绕加快推进全市建筑业做大做强,实现高质量发展,明确了8个方面、24条具体政策措施:
一是凝聚思想共识。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聚焦聚力“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把加快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考量,从党委政府的高度、行业发展的广度、财税金融的维度、科技创新的深度等更大范围内凝聚发展合力,深刻认识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重要意义,始终将其视为应尽之责、分内之事,当成加快推动菏泽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切实贯彻落实到位。
二是狠抓政策落实。明确,要积极发展总部经济,打造建筑业总部基地,吸引市外优质建筑企业来菏投资发展。要积极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引领行业发展。要坚定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不得对民营企业设置任何歧视性要求,并在业务承揽、金融支持等方面大力支持。要支持参与国有投资项目建设,在政府或国有资金投资的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要坚持以党建引领,全力支持企业外出施工,不断巩固拓展市外、省外以及境外市场。
三是减轻企业负担。明确,要积极推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减免。规范建设工程款结算,建设单位执行工程预付款、工资款、进度款和竣工结算制度,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要落实税前扣除以及延期缴纳等税收优惠政策。要加大助企纾困力度,鼓励建立助企纾困基金,加大对拖欠建筑企业账款的清理力度。
四是加快转型升级。明确,要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持续发展绿色建筑,积极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加快智能建造转型升级等。
五是提升质量安全。明确,要进一步完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着力构建政府、市场、社会三方协同的工程质量监管格局、扎实推进延长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制度,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强化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等。
六是提升监管质效。明确,要大力整顿规范建筑市场,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要持续加强招投标活动监管,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工程招投标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行建设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制度”。要不断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管理。
七是加大金融支持。明确,要加大对建筑业企业贷款支持力度,持续加强“政银企”对接,待拓展建筑企业融资渠道和融资能力,保持建筑业企业融资连续稳定。
八是加快人才培育。明确,要加大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工程师队伍培育,拓展建筑业高技能职业发展通道。要加大产业工人队伍培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快培养壮大一批涵盖设计、生产、施工、管理、运维、智能化等方面的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专业人才队伍。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充分发挥好牵头作用,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若干措施》各项改革政策措施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