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董事刘炜明先生、副总经理成长先生、副总经理李晓东先生及董事李宏斌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炜明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成长先生及李晓东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李宏斌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刘炜明、成长、李晓东及李宏斌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刘炜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后,仍在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职务。成长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李晓东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后仍在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职务,李宏斌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炜明先生通过泉州东创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02,473.12股,成长先生通过泉州东创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404,642.56股,李晓东先生通过泉州东创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404,642.56股。辞职后,刘炜明、成长及李晓东先生将会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其于上市前作出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李宏斌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刘炜明先生、李宏斌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刘炜明、成长、李晓东及李宏斌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公司总经理聘任及董事补选的工作。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