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企业不得暗示消费者可把驾驶辅助作为自动驾驶使用

易车 2025-03-01 01:11:47

易车讯2月28日,工信部刚刚发布《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与技术指南》,其中提出规范营销宣传行为。

《指南》中强调,企业向消费者提供有关智能网联汽车驾驶自动化等级、系统能力、系统边界等信息时,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夸大系统能力或引人误解的宣传,确保消费者正确理解和使用智能网联汽车产品。企业在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或功能命名及营销宣传中,不得使用暗示消费者该系统可以作为自动驾驶系统使用,具备实际上并不具备的功能等用语,防止驾驶员滥用风险。

同时《指南》还提出,企业确保系统具备明确的激活、动态驾驶任务执行和退出策略。对于行车辅助,当系统检测到驾驶员脱离动态驾驶任务、未响应警告且没有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时,系统适时启动风险减缓功能以使车辆安全停车;驾驶员未规范使用组合驾驶辅助功能的,系统应当具备禁止激活相应功能等限制策略。

对于泊车辅助,系统具备检测运行区域内其他道路使用者、障碍物,以及为避免碰撞而安全停车或减缓车速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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