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李某与多家工程机械售卖公司签订合同,支付部分首付款后骗取挖掘机,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到期尾款及贷款,却将挖掘机抵押变现,玩失踪。
近日,通海县公安局破获该系列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涉案金额高达450余万元。
未付挖掘机款达200余万元
据警方介绍,2024年11月,一工程机械售卖公司工作人员周先生到通海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通海籍男子李某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挖掘机后,未支付尾款就将挖掘机抵押给别人。
接到报警后,通海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经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2024年8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李某在没有实际履约能力的情况下,伙同他人先后多次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向云南某工程机械销售公司购买5台挖掘机。双方签订了工程机械买卖合同及还款协议书,李某支付部分首付款,销售员将挖掘机运送至指定地点。拿到挖掘机后,李某拆除挖掘机上的GPS定位系统,并把车辆转移位置藏匿,之后择机将挖掘机抵押给他人获利,至案发时未付挖掘机款达200余万元。
民警通过深挖细查发现,2024年6月以来,李某还以同样的诈骗方式,谎称自己在通海本地做“大工程”,为“某高速公路项目承包人”“菜市场蔬菜叶清理承包方”等,通过微信将“施工现场”图片和“项目开工”视频发给销售人员以骗取信任。
李某先后以自己的名义及请托他人,与6家工程机械销售公司签订合同,骗取挖掘机、工程压路机及多辆小叉车,之后将价值20万元至60万元不等的工程机械设备以8万元至18万元不等的价格抵押变现,抵押的钱款则用于从事相同的违法行为和偿还个人债务及生活消费,涉案金额达250余万元。
“工程还未开工,等工程款下来就支付……”当销售人员向李某催交分期款项时,李某以各种理由推托搪塞,迟迟未按合同及还款协议规定交付剩余款项。销售员在联系不上李某,且发现挖掘机定位消失时,才意识到被骗。
警方破案退赃
“没想到我们公司被骗的5台挖掘机全部都找回来了。”受害公司代表将写有“雷霆出击,公正执法”等字样的9面锦旗送到民警手中时说。
2月14日,通海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举行退赃仪式,将追回价值300余万元的6台挖掘机、1台压路机、1台叉车返还给受害人,有力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通海县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近年来,工程机械交易是合同诈骗的高发领域,签订合同前应当提高防范意识,多方收集信息,对合同签订的公司及个人主体进行核实,仔细核对手续印章,并通过银行、相关行政管理机关或专业咨询机构了解对方的经营资质和履约能力。合同签订双方一定要提高警惕,签订合同后,在资金支付及交付货物的时间、地点、货物种类一定要有明确约定,支付方式一定要留有银行转账痕迹,不可轻易以现金支付,以免被骗后能够向警方及时报案,提供相关证据,及时挽回经济损失。
本报记者管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