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后期合成的照片,到底算不算摄影作品,现在对这个问题的辨别越来越模糊,但我个人觉得从严格意义上的“摄影作品”来看,合成作品不能算摄影作品。
摄影的初衷是记录真实的影像,直到现在我依然这么认为。曾经的胶片摄影,只能原原本本记录真实的影像,虽然后期可以加工,但远没有现在数码合成技术这样遍地开花,基本保持着客观记录的本色。但随着数码摄影的普及,数字暗房逐步替代了暗室显影,摄影师不可避免需要后期处理数码照片,也不可避免的需要掌握以photoshop为代表的后期图片处理软件。但photoshop功能太过强大了,远超出了摄影后期处理的范畴,是一个典型的数码创意、设计类软件,它不仅可以对数码照片进行简单曝光修正、颜色调整,更可以合成加工照片元素,甚至可以从无到有创造数码影像。那么问题就来了,越来越多的深度处理的数码影像照片算不算摄影作品呢?
我觉得如果一张照片,只是通过ps或其它后期软件对它进行曝光处理、颜色调整、适度裁切,并不改变照片中原有的影像元素,那么它依然算一张摄影作品。我并不排斥后期,后期是对数码照片的创作手段之一,但在不破坏画面原本面貌的基础上进行的后期,是可以算作摄影作品的。这也与各类摄影大赛评比的原则是相符的。比如对作品审查非常严格的“世界新闻摄影比赛”也是允许对照片进行行业内允许的后期润色,但绝对不允许改变照片中原有的元素,也不允许过度的润色。其实数码摄影除了相机中的原始raw数据格式底片,直接拍摄的jpeg格式照片,也是经过了相机中白平衡设定、照片风格设定等设置的机内处理,也并非原始图片,只不过是通过相机进行的“ps”,所以,完全拒绝数码照片后期处理也是不现实的。这种不破坏照片元素的基础调整与传统胶片暗房显影时的加工是基本相符的原则。
那么如果增加、删减、覆盖、抹除照片的基本构成元素,或者高强度光线调整,暴力调色等后期修片,我个人认为就不能算摄影作品了。这种处理常用于商业摄影、广告、时尚、设计等领域,应该算作“数码创意作品”,而不能再称之为摄影作品了。
修改的是给别人欣赏的的,原始的是给自己欣赏的
说到心坎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