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雅茹
近日,北京警方抓获演员王某,他涉嫌为境外诈骗团伙拍摄虚假投资短视频,每条获利100元,相关话题登上热搜引发关注。
随着网络视听行业迅速发展,观看短视频、网络直播已经成为许多人日常消遣娱乐方式之一,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短视频引流实施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也在不断涌现:因轻信短视频中的“数字货币投资”骗局,毕生积蓄化为乌有;因被短视频里“兼职刷单”的诱惑裹挟,不仅损失学费更背负网贷;因被虚假的“情感伴侣”骗取信任,最终人财两空……
从诈骗手法来看,短视频诈骗作为整个诈骗链的中端环节,视频种类、内容多样,不仅可与“杀猪盘”等常见诈骗手法结合,更可能以直播卖货、网络兼职、投资理财、专家科普等方式为幌子实施,手法更为隐蔽,让人防不胜防。从行为特点看,利用短视频实施的诈骗活动往往组织化、专业性更高。通常,由前端成员冒用、购买、伪造多个平台账号用于诈骗,中端账号运营者通过短视频将诈骗对象引流至特定微信群、第三方支付平台甚至非法平台,再由后端诈骗行为人与被害人对接完成诈骗,形成了一条集技术开发、账号运营、资金转移于一体的黑色产业链,其危害程度早已超出传统诈骗的范畴。
为什么短视频诈骗会如此猖獗?一方面,短视频平台多通过手机号码验证即可完成账号注册,这就为诈骗分子通过“卡商”“码商”等黑灰产方式非法获取平台账号,或以信息技术篡改IP地址、虚拟手机号码、频繁更换作案平台等手段,实现身份信息的匿名化进而实施诈骗提供了可能。另一方面,短视频具有算法逻辑“兴趣分发”、内容便于分享等特点,加之用户多、受众广特征凸显,诈骗分子仅需智能手机等常见电子设备即可完成诈骗视频制作,并能通过平台精准重复推送给不特定用户,诈骗成本低且操作难度小。
短视频诈骗不仅严重干扰网络环境,更会给广大网络用户的财产和人身安全造成危害。防范治理利用短视频实施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刻不容缓。
首先,短视频平台作为宣传引流的主阵地,应压实主体责任,加强用户身份信息认证和内容审核,坚决抵制冒用、虚构身份注册账号行为,让用户身份可查可溯;其次,针对短视频诈骗迷惑性强的特点,需加强互联网主体行业自治,要通过定期公示、营业限制、账号禁用等措施,从源头阻断不良账号、虚假App注册使用;最后,要加大部门联动打击力度,建立以公安机关为主,网信部门、短视频平台、电信运营商等多主体联合整治机制,共建反诈预警系统,对涉诈域名、IP地址、手机号码、宽带账号等快速封堵、拦截,通过后台检测、电子截获等方式及时披露隐匿性行为,有效提升打击短视频诈骗的精准度。(作者单位: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