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开幕会,国务院总理李强作政府工作报告。
在备受关注的积极财政政策方面,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4.4万亿元,比上年增加5000亿元。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是指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作为还本付息资金来源的政府债券。专项债券列入政府性基金账本,不计入财政赤字。
衡量积极财政政策力度,除了观察财政赤字率指标外,另一大关键指标,正是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的规模,规模越大反映政府投资力度越大,发挥投资撬动作用,对冲经济下行压力。专项债券是带动扩大有效投资、稳定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
近些年为应对经济下行,新增专项债额度总体呈现快速攀升,从2015年的约1000亿元增至2022年的36500亿元。2022年由于还动用了5000多亿元专项债结存限额,当年实际新增专项债发行规模首次突破4万亿元。2023年新增专项债额度提高至3.8万亿元,最终全年实际发行规模逼近4万亿元。2024年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9万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00亿元,同比增长约2.6%,而算上动用2023年结转额度,2024年地方实际发行新增专项债券约4万亿元。而2025年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定为4.4万亿元,创历史新高。
除了今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增加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投向和用作资本金范围也大幅扩围,且发债流程进一步优化,以提高发债效率。
去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公开了《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对专项债首次采取领域“负面清单”管理,未纳入“负面清单”的项目均可申请专项债券资金。这使得专项债投向领域大幅扩张,包括可用作土地储备、收购存量住房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等,以应对此前规定领域的可投项目减少问题。
专项债可用作项目资本金领域从此前10多个扩大至22个,且用作资本金上限比例从此前25%提高至30%。这有利于进一步发挥专项债撬动投资效应,支持新兴产业等发展。
而为了改变此前专项债发行进度慢问题,提高专项债项目发行效率,尽早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国务院推出了10省份(以及雄安新区)试点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并建立“常态化申报、按季度审核”机制,以推动地方尽快发债。
根据公开数据,今年前两个月地方政府发行新增专项债券约60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