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离谱了!一男子酒桌上玩游戏给女孩发了5.2万元红包,第二天后悔了能要回吗?法院判了!

李志致说 2024-11-18 10:10:30

酒桌上认识的陌生人,几杯酒下肚,开始互发红包,不知不觉金额居然到了5.2万元!

这种匪夷所思的情节,听起来像是电视剧里的桥段,但它却真实发生在现实生活中。

你以为这是赌博?

还是一场恶作剧?

更让人傻眼的是,转账的男子第二天醒来后,发现自己居然把这么大一笔钱转了出去。

于是他开始后悔,立刻联系对方要求返还。

事情并没有他想象中那么简单……

当时酒桌上谁也没觉得不对,红包发来发去,金额从0.52元、5.2元,十倍十倍地往上涨,最后竟然飙到5.2万元!

第二天,男子清醒过来,想追回这笔钱,却遭到了对方的拒绝。

于是他一纸诉状把对方告上了法庭,要求返还这笔高额转账。

到底这笔钱能不能要得回来?

法院又是如何判的?

案情回顾

吴某和田某在上海的一家酒吧初次相遇。

当晚,两人聊得十分投机,酒过三巡,气氛愈发热烈。

就在这个时候,田某发起了一个小红包,金额是0.52元,吴某笑着回了一个5.2元。

这样的互动似乎成了一场游戏,双方你来我往,金额不断“升级”,一会儿就是52元,再后来是520元,直到最终,吴某直接转账5.2万元给田某。

当时两人都没觉得有什么问题,田某也毫不犹豫地收下了这笔钱。

可是第二天,吴某醒来,开始为昨晚的行为懊悔不已。

5.2万元可不是小数目,他尝试联系田某,希望能把钱退回来。

但田某却坚称,这笔钱是吴某自愿赠与的,拒绝返还。

吴某没有办法,只好告上了法院,要求认定这笔款项属于不当得利,请求法院判令田某返还5.2万元。

田某则辩称,转账行为是吴某自愿的赠与,属于私下的财产赠与,不应返还。

法律分析

那么,这真的是一场赠与吗?法院又是如何认定的呢?

赠与是指一方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另一方,并由对方接受的行为。法律上,赠与行为必须是出于赠与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不是在酒后或被误导的情况下做出的。

在这个案件中,法官指出,吴某和田某并非情侣关系,也不是普通的朋友。

两人仅仅是在酒吧初次相识,不具备通过高额金钱表达感情或祝福的条件。

再加上这笔钱的转账背景是在酒桌上进行的,且金额以十倍十倍地增加,玩笑、吹牛的色彩非常明显。

这些因素表明,这笔钱并非出于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

法院认为,吴某的转账行为属于一种戏谑行为。

所谓戏谑行为,通俗来说就是“开玩笑”,它并不代表行为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在田某作为收款人,应当知晓这只是场玩笑,而不应当当真。

这笔转账不属于赠与,而是无效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导致的财产转移,可以请求返还。法院最终判决田某返还这笔5.2万元的转账。

案件评论

有网友认为,“这简直是魔幻现实主义!”,也有人感叹,酒后果然误事,5.2万元可不是闹着玩的。

法院的判决提醒我们,在涉及金钱往来的时候,千万不要被一时的气氛冲昏了头脑。

尤其是在酒桌上,玩笑归玩笑,但涉及到财产问题时,必须要保持清醒的头脑。

这个案件的判决不仅仅是对吴某个人的救赎,更是对那些被“酒桌游戏”坑过的人敲响警钟。

戏谑行为虽然法律上可以认定为无效,但如果没有及时采取行动,很可能会让对方有机可乘,侵占财产。

正如那句老话所说,“酒后不做决定”,否则后悔的只会是自己。

“还有王法吗?”喝多了千万别开玩笑,尤其是和钱有关的玩笑!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提高警惕,别让自己的财产莫名其妙就“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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