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重庆-重庆日报消息,在职职工夫妻可以共同参贷吗?贷款额度怎么算?3月6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近期在职职工提取公积金较为关心的一些热点问题进行了答复。
问题1:夫妻可以共同参贷吗?
答:可以。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借款人配偶可以参与贷款,夫妻参贷的,缴存职工及其配偶的可贷额度为个人可贷额度相加计算,参贷后的借款人配偶视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共同借款人。
问题2:贷款额度如何计算?
答: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个人可贷额度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5倍,个人最高额度80万元,多子女家庭个人最高额度100万元;夫妻参贷的可贷额度为缴存人及其配偶的个人可贷额度相加计算,且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总额不得超过120万元,多子女家庭贷款总额不得超过160万元。
若为夫妻参贷,一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2万元,另一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3万元,则总贷款额度为2×25+3×25=125万元。
问题3:多子女缴存职工家庭如何认定?
答:多子女缴存职工家庭是指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缴存职工家庭。
问题4:贷款利率如何规定的?
答: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并随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而调整。
现行贷款利率如下: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5年以下(含)贷款年利率为2.35%,五年以上贷款年利率为2.85%。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5年以下(含)贷款年利率为2.775%,五年以上贷款年利率为3.325%。
问题5:贷款期限如何规定的?
答: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
从今年1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到期时间男性延长到68岁、女性延长到63岁、或延长到缴存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若有其他疑问,请拨打023—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咨询。
新重庆-重庆日报记者廖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