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清廉达州消息:
日前,经达州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通川区纪委监委对政协达州市达川区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主任刘单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单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红包;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经办过程中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好处费,数额巨大。
刘单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达川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达川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单开除党籍处分;由达川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通川区监委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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