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购房缴纳契税重大调整,3月10日起执行

钱江晚报 2025-03-09 07:35:55

潮新闻客户端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今天联合印发通知,明确我市契税优惠类家庭住房套数查询区域范围调整事宜。

此次调整,最主要的内容是:

购买市六区住房的,契税优惠类家庭住房套数查询区域范围,由市六区调整为购房所在区行政区域。

按于202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契税新政,目前在宁波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二手住宅的购房者,契税缴纳标准如下表所示:

这里面,购房者申报缴纳契税的这套住房,是属于家庭首套房、二套房还是第三套房,非常关键!直接关系需缴契税的多和少!

在此次调整前,对缴纳契税者的家庭住房套数查询区域范围,市六区是作为一个区域的。

而此次调整后,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含高新区新明街道、聚贤街道、梅墟街道,东钱湖镇)、镇海区(含贵驷街道)、北仑区、奉化区各自作为一个独立的查询区域。

因此带来的契税变化,举例如下:

假设一位购房者在海曙区已有一套住房、在奉化区也有一套住房,现在鄞州区新买一套面积120平方米、计税房款360万元的住房,且是其在鄞州区买的第一套住房,则新买的这套住房——

此次调整前,查询市六区范围,属于家庭第三套房,应缴纳契税360*3%=10.8万元。

此次调整后,只查询鄞州区,属于家庭首套房,只需缴纳契税360*1%=3.6万元。

按三部门通知,此次对契税优惠类家庭住房套数查询区域范围的调整,于2025年3月10日起执行。2025年3月10日起,个人购买住房后,申报缴纳契税时,就可以享受调整后的标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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