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一女子带着2万多元到山上参与赌博,抽了2千多摆在赌桌上,最后身上剩余18200元。岂料,民警将其查获后,认为身上剩的18200元也是赌资,作出了收缴赌资一万八千两百元的处罚决定。女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未果,起诉到法院,法院这样判。 “我打牌就用了两千,凭什么罚我两万!”李芳(化名)坐在律师事务所里,满脸委屈的说。 李芳是云南一个普通的打工妹,平日里省吃俭用,辛苦攒下了2万多元。那天,经朋友介绍,说山上有一场特殊的“聚会”,能赚些快钱。 于是李芳,怀揣着一丝侥幸带着这2万多元上了山。到了地方才发现,所谓的“聚会”竟是一场赌博。现场烟雾缭绕,吆喝声、叫骂声此起彼伏。 李芳一开始有些犹豫,可在众人的怂恿下,她还是从包里拿出2000多元,摆在了赌桌上。她的手微微颤抖,心里既紧张又兴奋,几轮下来,她的运气还算不错,小赚了一点。 可就在她还沉浸在赌博带来的刺激中时,突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原来是民警突击检查。现场瞬间乱作一团,赌徒们四处逃窜,李芳也被吓得不知所措,愣在原地。 很快,李芳和其他参与赌博的人被民警控制住。民警在清查现场时,发现李芳身上还剩18200元,便认定这18200元也是赌资,当场作出了收缴赌资一万八千两百元的处罚决定。 李芳一听,瞬间懵了,她急忙解释:“这18200元不是赌资啊,是我带来还没来得及用的钱,你们不能收走。”可民警并没有理会她的解释,还是将钱收缴了。 李芳满心不服,她觉得自己太冤了。这2万多元是她辛苦工作积攒下来的,本想着能改善一下生活,如今却被当成赌资收缴。 回到家后,李芳越想越气,茶不思饭不想。在朋友的建议下,她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李芳四处奔走,收集各种材料,写了一份详细的复议申请书,递交给了相关部门。 然而,等待她的却是失望。行政复议结果维持了原处罚决定,理由是李芳身处赌博现场,身上携带的现金应被推定为赌资。李芳得知这个结果后,感觉天都要塌了。她实在想不通,自己辛苦攒下的钱,怎么就被认定为赌资了呢? 李芳没有放弃,她决定起诉到法院。在律师事务所里,她向律师哭诉着事情的经过:“律师,你一定要帮帮我,这钱对我来说太重要了,那可是我好几年的积蓄啊。 我就抽了2000多块钱赌,剩下的真不是赌资,我就是个普通打工的,怎么可能把所有钱都拿来赌呢?”律师听完她的讲述,安慰道:“别着急,我们会根据具体情况,帮你争取合法权益。” 法院开庭那天,李芳早早地来到了法庭。她坐在原告席上,眼神中透露出紧张和期待。 被告方则坚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赌博现场查获的现金,除有证据证明不是赌资外,应认定为赌资。李芳身处赌博现场,且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这18200元不是赌资,所以收缴行为合法。 李芳的律师则据理力争:“我的当事人只是拿出了2000多元参与赌博,剩下的18200元一直放在她身上,没有参与赌博行为。 不能仅仅因为她身处赌博现场,就将所有现金都认定为赌资。这18200元是她的合法财产,被告方的收缴行为侵犯了她的财产权。” 双方在法庭上激烈辩论,李芳坐在那里,心中五味杂陈。她回想起自己这些年打工的艰辛,每天起早贪黑,省吃俭用,才攒下这2万多元。如今,这些钱却可能就这样没了,她的心里充满了不甘和委屈。 法官认真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和辩论,查阅了相关证据和法律法规。 最终,法官神色严肃,声音沉稳地宣读了判决结果:由于李芳无法提供有力证据证实18200元并非赌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维持公安机关收缴赌资的处罚决定,李芳败诉。 听到判决的那一刻,李芳只觉一阵天旋地转,泪水不受控制地夺眶而出。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辛苦攒下的钱,就这样打了水漂,而这一切,都源于自己当初那一次错误的选择。 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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