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海口市秀英区长流镇昌明村村民向本报记者反映,位于村口的昌明村炮楼在去年超强台风“摩羯”过境时轰然倒塌。村民希望这座百年炮楼能得到修复。记者了解到,“摩羯”过境后,海口市文物主管部门迅速响应,经现场勘查与专家论证,已制定修复方案。
昌明村炮楼倒塌。
去年9月6日19时30分许,超强台风“摩羯”过境时,家住炮楼旁的村民吴赐荣看见,昌明村炮楼在狂风暴雨中轰然倒塌,“当时风雨声很大,突然‘轰隆’一声,炮楼就塌了。”
昌明村炮楼始建于1900年,楼高约14米,为四方形砖木结构建筑,长宽均为4.47米,每面各有6个观察孔或枪眼,一侧有门进出。本报此前曾报道,古炮楼墙体开裂严重,内部破败不堪,存在安全隐患,亟待修缮。
记者现场走访看到,炮楼主体结构完全坍塌,仅东南侧一段高约6米的残墙孑然矗立,四周散落砖石、木梁与夯土。“海口市第四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昌明村炮楼”保护牌被砖石等掩埋,炮楼周围用铁皮围挡。
记者了解到,灾后24小时,由省旅文厅、海口市旅文局、海口市秀英区政府相关负责人及国家文物保护专家组成的联合工作组进驻现场,展开“抢救性保护”行动。为了防止发生次生灾害,工作人员在现场用铁皮围挡,挂上警示牌。
“每一块砖都承载着历史密码。”海口市文物保护事务中心负责人王大兴表示,昌明村炮楼年久失修,为了做好文物保护工作,2022年已作出修复预算,同年5月24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昌明村炮楼修缮勘察设计单位,“没料到超强台风突袭,昌明村炮楼遭毁灭性破坏,原修复预算要重新制定。目前,新的修复预算已制定,正在按照程序启动文物抢救修复工程。”
海口市旅文局文保科长孙军介绍,昌明村炮楼的产权属于昌明村集体,属于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使用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或者使用人负责修缮、保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予以补助。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具备修缮能力但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承担。(记者廖自如文/图丨编辑程偲黄羽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