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签”的技术手段,成为高利贷的新套路?据央视3·15晚会报道,借贷宝、人人信等电子签平台上电子借条几乎不监管,利率竟然可以高达5959.18%,甚至原本约定的放款人竟然不是活人。日前,央视3·15晚会揭露了“电子签”高利贷套路。
技术手段成为高利贷的套路
据央视财经,在一些平台热推的短视频评论区里,仔细翻看就会发现,这些留言中都在反复出现一个高频词——“电子签”。
据3·15晚会上的信息,2025年年初,洪先生和王女士急需资金周转,两人分别在借贷宝平台、人人信平台,按照放款人要求,分别签署了具有法律效力的欠条和借条。洪先生称,自己向放款人借款5000元,实际只收到3500元转账,可平台欠条上的借款金额却登记为5000元,短短7天,就要额外还1500元利息,洪先生这才意识到,自己遭遇了赤裸裸的高利贷和“砍头息”,年化利率高达2234.69%。王女士在人人信平台借了30000元,到账14000元,扣除了16000元,说是利息,年化利率达到了5959.18%。
电子签原本是利用技术手段,为企业及个人提供电子合同签约及证据保存服务的产品。为何用电子签借钱,最终却借出了一个高利贷?根据3·15晚会,在借贷宝平台签了正规的电子签协议,打了电子签的欠条,但实际交易却不在平台上进行。
事实上,羊城晚报记者留意到,近年来,一些电商网站、小贷公司以及各类中小网络平台,争先恐后推出种类繁多的借贷产品,如所谓的“电子签”借条、欠条,其热闹疯狂的景象,不亚于早几年的P2P网络借贷。在一些社交媒体上,关于“电子签”借条的高利率的投诉也多次出现。
“如果任由其野蛮生长,将严重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还可能对金融稳定进而对社会稳定产生较大冲击”,招联首席研究员、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董希淼表示,此类借贷产品利率畸高且不透明,在隐性突破法律红线的同时,大大加重借款人负担。与此同时,此类借贷产品普遍将野蛮催收作为其风险控制的重要手段,可能引发一系列不良后果。
董希淼建议,应通过多方共同努力,采取疏堵并举等措施,加强对“电子签”高利借贷行为的整治。同时,更好地满足金融消费者合理的借贷需求。一方面,应继续加大对借贷平台的清理整顿。网信部门等应加强对非法借贷APP的清理,督促各大应用商店及时下架相关APP;对涉及“金融”“借贷”“理财”等内容的APP,应实行前置审批,经金融管理部门审批之后才允许上架。金融管理部门应加强与公安、法院等单位合作,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打出治理的“组合拳”。对诱骗诈骗、违规放贷、非法催收的,司法机关及时介入,追究法律责任,形成对非法借贷平台、借贷行为的高压态势,保护公众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另一方面,正规金融机构要在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面向低收入群体、大学生群体开发针对性产品。如提供额度可控、价格适中的信用卡、消费贷款、创业贷款等,帮助这些长尾客户形成良好的金融消费习惯,应进一步丰富消费信贷的应用场景,如加强与商场、超市、分期平台合作,适当降低客户准入门槛,增强产品的便捷性和可获得性。
发现高利贷后面临维权难
据央视3·15晚会内容,不少的借贷者在发现自己遭遇高利贷时,面临维权难等问题。甚至人人信的一位产品经理表示,目前他们平台上的放款方,很多都是通过做假账号来规避法律风险的,目的就是让受害人找不到起诉对象,甚至去世人的信息也能用来做账号。
事实上,最高人民法院等四部门于2019年就曾发布《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全文)》已经明确实践中“套路贷”的常见犯罪手法和步骤,其中就包括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网络借贷平台”等名义对外宣传,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为诱饵吸引被害人借款,继而以“保证金”“行规”等虚假理由诱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
董希淼建议金融消费者申请贷款应直接到正规金融机构或者其线上渠道办理,切勿通过非法借贷平台获取其他渠道随意申请,切勿将个人信息资料提供给非法借贷平台或贷款中介机构;更不能有侥幸心理,以为通过网络借贷平台或贷款中介可以更方便地获得贷款,这些想法都不切实际。
借贷宝致歉,人人信暂未有回复
3月15日晚间,借贷宝相关负责人对央视“3·15”晚会报道提及的相关问题进行回应称公司高度重视,立即成立整改小组,彻底解决业务、管理上存在的问题,继续主动与警方配合严厉打击不法分子,更好保护用户权益,恳请社会各界监督。公司向所有受影响的用户及公众致以诚挚歉意,并将以最大决心落实整改。
公开信息显示,借贷宝主体人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22日,法定代表人为王璐,注册资本是30亿人民币,控股股东为借贷宝(香港)有限公司。
截至记者发稿时,人人信则暂未有回复。天眼查App显示,人人信(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8月,法定代表人为马俊,注册资本226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会议及展览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等,由马俊全资持股。天眼查风险信息显示,该公司涉及多条法律诉讼信息,案由为民间借贷纠纷。
文丨记者戴曼曼
人不贱有缺陷
只要规定年利超过三十违法,不用还,你看这些人还敢不
莫问
只要规定电子签对高利贷无效,自然就销声匿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