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利息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称,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达到一年以上,且未曾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销户提取时可以获得利息补贴。住房公积金利息补贴起始时间不早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开始缴存月,且不早于2010年12月。
深圳:一年以上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销户可提取享利息补贴
第一财经
2025-03-16 10:3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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