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富源县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富源县委批准,富源县纪委监委对富源县民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会琼(已退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会琼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安排下属套取单位公款购买礼品送礼;违反组织纪律,未经集体研究,个人决定重大事项;违反群众纪律,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消极应付、不作为,侵害群众利益;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杨会琼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乃至二十大后仍不知止,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富源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富源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杨会琼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潇湘晨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