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新闻客户端评论员项向荣
图源:极目新闻
最近,邓超和孙俪头像被用作卫生间标识,这“别具一格”的行为引发了诸多争议。从曝光的现场照片来看,邓超和孙俪的照片未经任何卡通化或艺术处理,就被简单直接地贴在卫生间入口处,十分显眼。不少人认为这种做法实在有些过分。
近年来,厕所“抽象化”标识频现,导致部分人群辨识困难。这次倒好,卫生间标识虽然不抽象了,男厕门口挂邓超照片,女厕门口挂孙俪的,倒是方便了人们快速分辨男女厕。可这么一做,明星个人的尊严和肖像权呢?谁的照片被挂在厕所旁边会不觉得被冒犯?
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未经本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肖像,首先的问题是侵犯肖像权。其次,将邓超孙俪的头像当做卫生间男女标识,可能商家觉得自己很幽默,因为这两口子常常以幽默搞笑的方式与粉丝互动。但幽默的核心是共情而非伤害,法律不禁止幽默,但必须尊重人格权,邓超与孙俪的喜剧人设,绝不意味着他们可以接受任何形式的有损尊严的戏谑。将公众人物肖像与卫生间场景关联,可能引发“污损”或“贬低”的联想,损害当事人的社会评价。这不仅仅是属于侵权,更可能被认定为“不当使用”。
商家或许是为了吸引流量、制造话题,才想出了这样博眼球的噱头。想让卫生间的标识更加创意、吸引眼球,初衷可以理解,但创意得有个度,要在合法合规、尊重他人的前提下进行才行。在公共场合使用他人肖像时,不仅要充分考虑大众的接受程度,也必须充分尊重肖像权人的意愿。将真人肖像与卫生间强行绑定,本质上是将个体尊严让位于流量博弈。可若连最基本的尊重都无法保障,所谓的“创意”不过是无底线的哗众取宠。
在娱乐至死的浪潮中,公众人物的形象逐渐沦为可随意裁剪的“表情包”,这种不良倾向值得警惕。商家若想借明星引流,首先要守住法律与道德底线,玩梗要在尊重别人的前提下,不然就是诋毁。这件事如果邓超孙俪夫妇要起诉,这个商家肯定跑不了,必将为自己的所谓“创意”付出惨痛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