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贷新政落地:个人互联网消费贷款上限提高至30万元

南方都市报 2025-03-21 18:30:30

3月21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下发《关于发展消费金融助力提振消费的通知》。《通知》明确,商业银行可根据客户还款能力和风险情况,实施差异化授信。对于信用良好、有大额消费需求的客户,个人消费贷款自主支付的金额上限可阶段性从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个人互联网消费贷款金额上限可阶段性从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在期限方面,针对有长期消费需求的客户,商业银行用于个人消费的贷款期限可阶段性由不超过5年延长至不超过7年。(界面)

(来源同花顺,以上信息为南都·湾财社AI大数据自动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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