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3月24日消息,扬子新材全资子公司苏州慧来就李鹏未及时履行《股权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事宜,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提起仲裁。案件已受理尚未开庭,李鹏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退还和支付31,748,188元,苏州慧来已收到100万元还款,剩余30,748,188元未支付。仲裁请求被申请人返还30,748,188元并支付违约金,承担仲裁费、保全费。此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影响不确定。
本文源自:金融界
金融界3月24日消息,扬子新材全资子公司苏州慧来就李鹏未及时履行《股权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事宜,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提起仲裁。案件已受理尚未开庭,李鹏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退还和支付31,748,188元,苏州慧来已收到100万元还款,剩余30,748,188元未支付。仲裁请求被申请人返还30,748,188元并支付违约金,承担仲裁费、保全费。此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影响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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