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失败还是诈骗?男子买购物卡未付款被拘,提起行政诉讼,败诉!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5-03-24 20:47:26

移动支付为买卖双方带来极大便捷,是否完成付款,一定要仔细核实!张先生购买三张价值1000元的超市购物卡因未付款,被警方行政拘留。张先生认为自己是付款失败,不属于恶性诈骗提起行政诉讼;近日,海淀法院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我如果没付款,售货员怎么会把购物卡给我呢?”法庭上,张先生回忆购物流程:售货员取出购物卡,自己出示手机付款码,售货员扫描后把卡给了自己。张先生说,扫码后,自己手机没有弹出需要输入支付密码的界面;拿到购物卡后,自己也没有使用,在得知没付款后便退回卡片。“因超市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导致扣款失败,结果我被行政拘留十二日,这明显不公平。”张先生诉请法院依法撤销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被告公安机关辩称,根据案件相关人员的询问笔录和现场监控录像等,可以认定张先生实施了诈骗超市购物卡的行为,被告作出的被诉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处罚幅度适当,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在相关证据中,还有一个细节:购卡后,张先生删除了超市工作人员为发送电子发票添加的微信。

对此,张先生辩称,自己一直有购买购物卡送亲友的习惯,不涉及报销问题,无需提供发票,有收据或购买小票都可以。自己留存超市工作人员的微信没有意义,在超市工作人员提供购卡小票后删除超市工作人员的微信是正常的。

法院审理查明,根据现场录像显示,超市销售人员一手拿着三张购物卡,一手拿着手机对张先生的手机微信付款码扫码,扫码后把购物卡给了张先生,张先生的微信界面下半边出现了新的界面,视频显示不出该界面中的清晰内容,张先生随即退出该界面,与销售人员添加微信后离开柜台。

从现场监控可以看出,销售人员扫码后,张先生的微信界面下方跳出了新的界面,该界面遮挡住了下方原有的二维码,界面上方仍为条形码。虽然监控视频中看不清楚该界面上的文字,但结合生活常识可明显推断跳出的界面应为支付密码界面,而张先生此时手中已拿着超市工作人员给付的购物卡,其在看到该界面后随即退出,足以证明张先生具有不支付密码而占有购物卡的主观故意。

而且,从社会一般公众从事市场交易的认知程度判断,在销售人员扫码扣款时即使跳出的是空白界面而非支付密码界面,张先生也应及时提醒销售人员未能输入密码,而不应直接拿走购物卡;何况张先生自称其多年来一直购买购物卡,其未输入密码即拿走购物卡的行为无法用忘记付款或销售人员存在过失来解释。

据此,法院认定,张先生已经构成诈骗超市购物卡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对其违法行为的定性并无不当,驳回张先生的诉讼请求。

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提醒,消费者在超市购物、菜市场买菜、商场交易等场景下,应诚实守信,对该付的钱及时付款,避免侥幸心理。同时,注意付款交易提示,如未及时扣款或未扣款的情形及时与微信支付官方、支付宝官方和商家进行联系,了解清楚未及时扣款原因,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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