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联合公布《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下文简称《办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不得在宾馆客房、公共浴室、公共更衣室等公共场所中的私密空间内部安装人脸识别设备。为此,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对在宁的一些公共场所进行了探访。
[场景1]入住酒店“非必要不刷脸”
3月23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在亚朵、全季、怡莱等多家宾馆酒店走访调查后发现,酒店前台人脸识别设备还在,但并未投入使用。旅客吴先生表示:“之前住酒店,不仅需要提供身份证,还要人脸识别。”据酒店介绍,目前,旅客办理入住手续只需向酒店前台提供身份证即可,按个人意愿可选择接受或拒绝人脸识别;如果旅客没有携带身份证,则需要使用支付宝扫描“电子身份证”小程序二维码后进行人脸识别方能入住。记者采访得知,现在全季等酒店依然有人脸识别系统,但必须提前告知或征求意见,不做强制要求。
上海中联(南京)律师事务所王云霞主任接受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宾馆客房、公共浴室、公共更衣室、公共卫生间等公共场所中的私密空间内部安装人脸识别设备,进一步明确了人脸识别技术应用的非强制原则。对此,用户需主动行使“知情权”与“拒绝权”,避免盲目授权“被刷脸”。
[场景2]“刷脸乘地铁”的人不多
记者来到地铁二号线新街口站,注意到进站口共有六台闸机,但只有两台安装了人脸识别设备,并显示“欢迎刷脸过闸”的字样;尽管地铁站人流量巨大,但是乘客们都选择使用手机二维码或实体卡乘车,人脸识别设备进站形同虚设。记者尝试使用人脸识别设备时,设备却提示“人脸识别损坏”。
上海中联(南京)律师事务所王云霞主任接受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只有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才可以在公共场所安装人脸识别设备,同时要依法合理确定人脸信息采集区域,并设置显著提示标识。
[场景3]“不刷脸回不了家”或将根治
家住城东月牙湖附近的一家小区的方先生反映,3年前他家所在的小区就启用了人脸识别功能,包括他上小学的儿子在内的家庭成员进小区和单元门都需要刷脸,但这两年儿子长大了,不再是以前的娃娃脸,脸型也有些微变,人脸识别门禁经常识别不出来,造成孩子开门烦恼。
知名互联网专家、网经社中国电商研究中心特约评论员郭涛表示,《办法》规定了人脸识别技术应用系统应当采取数据加密、安全审计、访问控制、授权管理、入侵检测和防御等措施保护人脸信息安全。处理14岁以下未成年人人脸信息,须取得监护人同意,并制定专门存储和使用规则。“不刷脸不让进小区”等问题得到解决。
[场景4]“刷脸刷码”结算自由
在华采天地盒马鲜生超市,记者发现超市内有三四种不同的监控设备在正常运转。在自助结算区,有相当一部分消费者依然选择刷脸支付。盒马方面负责人表示,超市公共区域并没有强制人脸设备系统,顾客看到的摄像头都是商超正常监控。另外,消费者在结算的时候也可以自由选择刷脸或者刷码,或其他结算方式的。
郭涛表示,对于生活中常见的“刷脸”支付等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场景泛化、强制使用等问题,《办法》明确了人脸识别技术应用的非强制原则,规定存在非人脸识别技术方式可以实现相同目的或达到同等业务要求的,不得将人脸识别技术作为唯一验证方式。
“出门刷脸”如何找到平衡点?
知名互联网专家、中国电商研究中心特约评论员郭涛接受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首次以系统性文件为“人脸信息安全”设定清晰边界,在个人隐私保护领域,《办法》切实有效地防止个人隐私被非法获取,增强了公众在日常生活中的安全感。就规范行业发展而言,《办法》明确了使用准则,督促企业和机构依法依规运用技术,促进了整个行业的自律,使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走向健康有序的轨道。在增强公众信任层面,保障信息安全让公众能够安心接受人脸识别技术在安防、金融等关键领域的运用,为技术进一步拓展应用场景创造了有利条件。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诸多挑战。执行时,私密空间的范围难以精确界定,监管手段有限且力度不足,导致规定难以有效落实。技术上,人脸识别技术亟需持续优化,降低误识别、伪造识别等问题出现的概率,并且要强化合法使用场景下的数据安全防护,防止数据泄露。在交通枢纽、边境口岸等特殊场景中,还需要兼顾安检效率与个人信息安全,平衡好便利与安全的关系。
王云霞也认为,“脸”不再是随意采集的数据,而是法律捍卫的人格尊严。《办法》的施行,既是对技术的约束,更是对公民权利的承诺。未来,唯有守住安全底线,人脸识别才能真正成为造福社会的“利器”。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范晓林陈哲实习生朱秋璇
校对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