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不该有! 首先,什么是闺蜜?闺蜜是专用名词,是指“女子中自由出入闺房、关系很亲密的好友”,特定女子中的好友。不知从何时开始,冒出不伦不类的“男闺蜜”一词,本来就名不正、言不顺。 其次,女生可以有男性朋友,而且可以有多个,但我认为男朋友一般同个时期只能有一个,如果同时有多个男朋友(类似备胎之类的),说明这个女生绝对不是正经女子。 再次,已婚女生(称女性更准确点)更不能有所谓男闺蜜,无论从妇道妇德还是从公序良俗的角度看,都不应该有,这是不容讨论的。所以一些人因为有男闺蜜而遭丈夫责骂、毒打甚至“抛弃”(实际上是女方先抛弃男方)都不用叫冤,说句不好听的:活该!自作孽不用可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