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孔学姣)3月24日,记者从省审计厅获悉,河南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出台《进一步深化审计整改总体格局的意见》,对进一步推动全省深化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审计整改总体格局提出指导性意见。
该意见提出,要坚持全面覆盖,建立问题准确、责任明晰、要求具体、追溯顺畅、使用便捷的整改台账,对问题整改实行全口径、全周期管理。要加强整改质量闭环管理,在审清查透问题的基础上,实事求是提出整改要求,科学合理界定整改类型,对标对表整改认定标准。
在深化专项整改方面,要充分发挥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深化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同,通过信息沟通、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共同加力,打好打赢专项整改“组合拳”。在深化重点督办方面,要将中央审计委员会审计整改决策部署要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指示批示问题、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等重大问题、关键问题、典型问题,按照管理职责和干部管理权限,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主管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等进行重点查办督办,开展专项整治。
我省还将加大审计结果运用,强化审计整改“一盘棋”意识,督促各审计结果运用单位结合工作职能对审计结果进行分析、研判、决策,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和制定政策、完善制度的重要参考。同时,不断健全完善深化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工作机制,认真解决影响审计整改总体格局的突出问题,优化审计整改管理部门职能配置,加强审计整改专业力量配备,为深化审计整改总体格局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