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女幼师被害案,二审维持死刑原判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5-03-26 17:07:18

据多家媒体报道,3月26日,山东两名女幼师被害案二审判决。对凶手李某勇维持一审死刑原判。

据现代快报报道,记者从被害人刘某怡家属处获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3月26日电话告知他们,二审维持一审死刑原判,判决书也于同日开始寄送。

据此前报道,李某勇追求同学李某菲不成,遂产生报复心理,多次伺机作案。2023年12月11日晚,李某勇带刀闯进李某菲租住的房子。当时,刘某怡、崔某文和李某菲合租在一起。在行凶过程中,李某勇猛捅数刀,致李某菲当场身亡,期间刘某怡的房门被撞开,刘某怡大声呼救试图劝阻,李某勇担心罪行败露也将其杀害。

出租屋内的第三名室友崔某文听到刘某怡呼救并看到现场情况后躲回房间报警,逃过一劫。李某勇原计划赶往胶州杀害堂哥李某辉,在途中被警方抓获。

青岛市检察院曾在起诉书中表示,李某勇因生活不顺导致心理扭曲,产生了报复同学李某菲和堂哥李某辉的想法。2024年10月18日,李某勇一审被判处死刑。

刘某怡父亲刘先生告诉记者,从2月19日二审开庭,到今日判决结果出炉,这一个多月以来,自己备受煎熬,担心判决结果会产生变化。“听到二审维持死刑原判的结果,我感到非常欣慰,清明节的时候可以把这个结果告诉给女儿了。”刘先生说。

刘先生透露,相比一审判决,民事方面没有变化,他们在二审中也没有对民事赔偿提出新的要求。“一审之后,民事赔偿的判决就已经生效了,但是李某勇方面直到现在都没有执行。”据刘先生讲述,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勇赔偿丧葬费等共计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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