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辽宁一所三甲医院被警告!

身边24小时 2025-03-26 22:37:31

3月25日,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沈阳市卫生监督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辽宁省人民医院存在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案行为,沈阳市卫健委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九十条第(二)项,拟给予警告处罚。

辽宁省人民医院官网信息显示,辽宁省人民医院暨中国医科大学人民医院、辽宁省心血管病医院、辽宁省红十字医院,是省卫生健康委直属的大型现代化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

来源|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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