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宴相聚,难免推杯换盏,但酒过三巡后,还抱着侥幸心理一同酒后驾车,可就是害“友”又害己了。近日,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查处一对因酒驾而“有案同判”的“难兄难弟”。
当晚,铜梁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在辖区广龙路开展酒驾醉驾集中夜查行动时,两名摩托车驾驶人的行为引起了民警的注意。二人一前一后行驶着,在看见前方闪烁的警灯时,一人拧紧油门欲加速通过设置的卡口,一人拐上人行道试图躲避检查。
执勤民警辅警迅速反应,立即布控查缉,成功将驾驶人侯某某和姚某某拦截,并对二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侯某某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63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驾驶人姚某某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95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侯某某和姚某某是朋友,当晚受共同朋友邀请,相聚在铜梁区迎春东街某地同桌饮酒。聚会结束后,二人均抱着侥幸心理各自驾驶摩托车回家,谁知没行驶多远就被民警查获。民警根据相关法律,对侯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姚某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等待他的也将是法律的惩处。
警方提醒:朋友聚会小酌几杯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但一定要时刻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并且要和家人朋友互相监督,严格遵守,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