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点燃”广东贸易强省“加速度”|理响广东

羊城派 2025-03-27 10:41:05

当前,我国正处于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的关键时期,数字贸易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并列,成为建设贸易强国的三大支柱。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推动货物贸易优化升级,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机制,发展数字贸易,加快建设贸易强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创新发展数字贸易”。202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见》。广东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提出,“要更大力度稳外贸稳外资,全力稳住国际市场份额,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这些重要部署为广东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广东要紧抓国际贸易格局重塑、全球价值链重构的历史机遇,依托厚实的产业基础和广阔的市场前景,推动数字贸易业态创新、模式创新和制度创新,强化数字贸易平台建设,完善数据跨境流动治理体系,以更大力度推进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为广东加快迈向贸易强省注入新动力。

推动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

是建设贸易强国的必然要求

数字贸易是指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数字服务为核心、数据订购与交付为主要特征的贸易,主要包括数字产品贸易、数字技术贸易、数字服务贸易和数据贸易等方面。

数字贸易通过数字技术重构了传统贸易的参与主体、交易对象和实现方式,使贸易活动呈现出更强的即时性和包容性。一方面,数字技术推动了传统贸易活动的数字化转型,即贸易数字化;另一方面,数字技术本身也催生了新业态新模式,即一系列提供数字内容、服务乃至数据本身的新型贸易活动,即数字化贸易。

随着数字经济的深入发展,数字贸易以数据为核心变革产业链和价值链的能力越来越强,颠覆了传统的产业形态与经营模式,成为国际贸易发展的新趋势和新增长点。推动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有利于加快改造提升传统贸易形态、优化贸易结构、提升贸易发展质量,塑造中国贸易发展新优势,是建设贸易强国的必然要求和题中应有之义。

推动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

广东拥有扎实基础和广阔前景

广东不仅是对外贸易大省,也是数字经济大省。2024年广东外贸规模首次突破9万亿元,总量连续39年居全国首位,对全国外贸增长的贡献率达38.7%,展现出较强的发展韧性和活力。广东数字经济蓬勃发展、规模可观,2023年达6.9万亿元,连续8年位居全国第一。规模优势叠加技术领先、业态多元、应用场景丰富等多重优势,为广东数字贸易的改革创新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和广泛支撑。

数字贸易发展态势良好。2020年至2023年,广东数字贸易进出口额始终保持两位数增长,从662亿美元上升到893.38亿美元,贡献了20%以上的全国数字贸易进出口额。跨境电商是数字贸易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2015年至2023年,广东跨境电商进出口总额从113亿元跃升至8433亿元,扩大了近75倍、年均增长71.4%,占全国比重超过三分之一,规模位居全国第一。

产业支撑和政策保障有力。广东拥有全部31个制造业大类,传统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一体发展,形成包括新一代电子信息、轻工纺织、先进材料、绿色石化、现代农业与食品、智能家电、软件与信息服务、汽车、新能源在内的9个万亿级产业集群。2024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9.4万亿元,电子信息制造、汽车、电气机械等15个行业规模位居全国第一,汽车、智能手机、工业机器人、无人机等产品产量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第一。此外,广东深入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全球贸易数字化领航区建设方案》,实施数字强贸工程,创新“跨境电商+产业带”发展模式,着力提升贸易全链条数字化水平。

数字贸易发展前景广阔。在广东,低空经济、数字文娱、数字技术、人工智能、数字生态、跨境电商等数字贸易领域的新动能加速形成,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成为新增长极。截至2024年11月,广东省跨境电商企业数量为14772家,位居全国之首。此外,广东处在国内国际双循环的交汇点上,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深入推进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3.0时代的加速启动,为广东数字贸易发展提供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和机遇。

锚定贸易强省建设目标

推动广东数字贸易取得新突破

数字贸易以其拓展贸易对象、创新贸易方式、提高贸易效率等独特优势,逐步成为重塑贸易格局、重构国际规则、重整“三链”布局的关键力量。新时代新征程,面对全球数字贸易发展新形势,广东要顺应数字贸易发展新趋势,锚定贸易强省建设目标,推动数字贸易业态创新、模式创新和制度创新,增强数字贸易竞争新优势,加强数字贸易相关平台建设,积极推进数字领域高水平对外开放,高标准打造数字贸易先行示范区、粤港澳大湾区数字贸易高地,推动广东从“外贸大省”向“外贸强省”迈进。

推动技术创新与数字贸易的深度融合。新一代数字创新技术的兴起,带来了生产和交易方式的极大变革,催生了国际贸易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无论是数字化订购贸易还是数字化交付贸易,发展质量的提升都离不开数字技术的不断进步。推动技术创新与数字贸易的深度融合,促进数字贸易业态创新、模式创新,对广东加快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至关重要。要加强原创技术的基础研发和应用,集中优势力量加快突破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的一批数字产业关键核心技术,运用区块链技术提升跨境支付、物流追溯等环节的安全性和透明度,实现更高效、安全的国际交易。着力构建便捷高效的数字基础设施,继续加大对云计算平台和大数据中心的建设力度,提升全省及跨境的云计算服务能力,为企业提供数据存储、分析及云端应用的服务。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数字技术”的新业态,积极发展数字金融、在线教育、远程医疗等高附加值服务贸易,加快发展云外包、平台分包等新业态新模式,在数字产品、服务和技术之间形成紧密的协同关系,拓展数字贸易发展空间。

强化数字贸易平台建设。数字贸易平台建设不仅优化了资源配置效率,也为贸易模式的创新和转型提供了有力支持。广东要继续深入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建设。要做强做优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在数字服务市场准入、国际规则对接、跨境数据流动、数据规范化采集和分级分类监管等方面开展先行先试,打造数字贸易发展政策创新和制度创新高地。高标准建设广州、深圳、佛山等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积极发展研发、设计、检测、维修等生产性服务外包,推进服务外包数字化转型升级。办好广交会、高交会等重要展会,充分发挥跨境电商综试区和海外仓展示区的综合优势,助力企业跨境出海,打造引领全国、链接全球的数字贸易重要平台,进一步提升广东在国际数字贸易中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培育壮大数字贸易经营主体。数字贸易经营主体是数字贸易发展的核心力量,包括数字平台企业、跨境电商企业、数字服务提供商等。数字贸易经营主体是技术创新的重要推动者,通过搭建电商平台,提供数字支付、数字物流、数据服务等,形成数字贸易的基础框架和关键节点。广东要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影响力的数字贸易领军企业。实施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十百千万”计划,加大对瞪羚、独角兽、哪吒、专精特新企业的培育,并支持其开展国际化布局、技术攻关和产业链延伸,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发挥积极作用。积极培育外向度高、具有独特竞争优势的中小型数字贸易企业。通过定向服务和精准扶持,提供专门的技术支持、市场拓展和融资渠道,鼓励企业在特定领域内做大做强,形成特色化、差异化竞争优势。构建大中小企业相互促进、协同发展的数字贸易生态。完善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机制,建设全省统一的产业集群图谱数据平台,实现大中小企业在产业链供应链中的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扩大数字贸易制度型开放。随着数字技术对贸易形式、内容及规则的全面重塑,数字领域的地缘政治化、数字碎片化不断加剧,对数字贸易的持续增长带来重大挑战。新形势下,数据隐私、网络安全及知识产权等成为数字贸易的重要议题,制度型开放已成为高水平对外开放和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扩大数字贸易制度型开放,对于推动数字全球化、吸引全球要素资源以及深化数字领域改革至关重要。在放宽数字领域市场准入方面,广东要进一步落实落细深圳、横琴、南沙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推动出台广东自贸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支持南沙率先落地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措施,推动电信、互联网、文化等领域有序扩大开放,降低数字领域外资准入门槛。支持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中心,探索在特定区域发展建立国际大数据服务和离岸数据中心,规范有序开展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依托深圳跨境贸易大数据平台等,在保障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建立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促进数据跨境有序流动。主动对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全球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充分发挥横琴、前海、南沙、河套等重大合作平台的试验示范作用,在跨境电商、电子签名认证、移动支付、电子单据等领域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为国家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探路先行。

作者简介:林正静,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注:本文系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度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专项“贸易强国视角下制造业出口产品质量升级的数字化驱动研究”(GD23XZZC04)阶段性成果

文|林正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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