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评|明确租售3D眼镜侵权!对侵权的“行业惯例”不能惯着

身边24小时 2025-03-27 16:46:09

京城电影院不得再拿3D眼镜赚钱了!很多消费者在观看3D电影前,却被影院告知不提供免费3D眼镜,消费者要么租赁要么购买。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北京电影协会认为,影院无偿提供3D眼镜是消费者观看3D电影的必要条件之一,是最基本的服务;不提供免费3D眼镜仅租赁或售卖,涉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规范提供3D眼镜部分内容截图。图据北京市消协官网

看3D电影不配3D眼镜,就像吃自助烧烤不提供烤架一样,有违生活常理,也给消费者造成不便。然而,一段时间以来,一些电影院揣着明白装糊涂,屡屡推出出租、售卖甚至“共享”眼镜业务,变着戏法向消费者收取3D眼镜费用。吃相难看不说,更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此次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北京电影协会的表态,是向包括电影院在内的各方发出明确信号——上线3D电影,就要向消费者无偿提供3D眼镜。要想让更多消费者走进影院,影院眼里就不能只盯着钱。

当下不少电影都需搭配3D眼镜,才能获得最佳观影效果。然而,一些电影院或出于经营考虑,或拿出所谓“行业惯例”等说辞,单方面设立3D眼镜收费标准,既不诚信也不明智。须知,观众购买电影票时,就已购买了全部观影服务。把本该搭配的3D眼镜当作捆绑消费的“工具”,把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异化为需重复花钱购买的商品,属于立不住的“土规矩”。

中国消费者协会也曾发文批评这一现象,表示影院不得将自身义务拆分,转嫁给消费者。由此来看,无论是所谓的行业惯例,还是为了转嫁成本,借3D眼镜收费都是典型的不平等格式条款。

影院租售3D眼镜的问题存在了很多年,被各级各地消费者协会批评也非一次两次,可时至今日,依然大量存在,值得反思。今年以来,我国电影市场总票房已经突破240亿元,刷新多项影史纪录。消费者的观影热情不容泼冷水,合法权益不容侵害。在消费者协会再次亮明态度的同时,监管部门更要强化日常监管,及时纠正影院的侵权行为,对屡教不改者果断处罚,让消费者不再另花钱就能戴上3D眼镜。

透过一副3D眼镜,能看到3D电影的精彩,能看到消费者的无奈,也能看到一些影院的贪婪和短视。消费者买票的钱里已经包括3D眼镜,影院的眼里不能只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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