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涉企执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广东省人民政府近日印发了《广东省非现场执法管理办法》(粤府〔2025〕12号),对非现场执法活动进行全面规范,推行“无事不扰”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
减少现场执法,推行智能精准监管
《办法》明确,非现场执法应遵循依法行政、高效便民、智能精准等原则,能够通过非现场方式实现监管目的的,原则上不再进行现场执法。同时,要求行政执法主体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查一次”等制度,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的影响。
规范电子监控设备设置,防止“以罚代管”
针对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办法》规定,其方案需经省级行政执法主管部门批准,并明确设置地点、间距和数量,禁止为增加罚款收入随意设置。同时,要求行政执法主体定期分析高频违法行为,推动源头治理,避免“一罚了之”。
建设统一在线监管系统,提升执法效率
广东已建成全省统一的非现场执法系统,并在惠州试点基础上全面推广。截至目前,全省已有22个平台上线,累计发起云巡查任务约4.6万宗,涉及市场主体2.7万家,录入市场主体232万家,大幅提升了监管效率。
规范无人机执法,保护公民隐私
《办法》对无人机执法作出详细规定,要求执法前需经单位负责人批准,涉及特定区域的需依法报备。同时,移动监控设备需有明显标识,并避免干扰居民生活,严禁在涉及个人隐私的场所设置监控设备。
强化当事人权利保护,便利特殊群体
《办法》设立专章保障当事人权利,要求行政执法主体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便利,并依法保护个人信息,不得超出法定职责范围采集数据。
文|记者薛江华通讯员粤司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