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记者从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获悉,该厅牵头起草了《安徽省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意见时间至4月2日结束。
合理优化城镇开发边界
征求意见稿提出,安徽将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汇聚发展优势,适时推进以县域为实施单元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统筹城乡规划布局优化调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建设和美乡村。
安徽拟将加强政策支持,规范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行为。在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和林地不减少的前提下,将项目内零散分布的耕地、园地及其他农用地(属已退耕还林的或连片1亩以上的林地除外)进行空间置换和布局优化。在农民依法承包经营的耕地上种树的,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逐步恢复为耕地,不需落实林地占补平衡。
统筹实施农用地集中连片整治和配套完善,减少耕地碎片化,提升耕地质量,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发展现代农业创造条件。在“总体稳定,微调优化”的原则下,永久基本农田可以进行调整,调整规模原则上不得超过所涉乡镇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面积的5%。
合理优化城镇开发边界。在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优先序,确保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的前提下,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确需统筹优化城镇开发边界的,可以进行局部优化调整。鼓励城镇开发边界外的批而未用建设用地,有序腾挪迁建,在城镇开发边界内集中连片建设。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给予税费减免
全省将加大财税支持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积极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申请使用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依照乡村振兴税费优惠政策给予税费减免。其中,对经批准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10年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在不增加地方隐性债务的前提下,鼓励国有企业、社会主体、政策性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等以信贷、合资等形式依法依规支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并以多种类、多渠道预期经营性收益、资产性收入、特许经营收益等作为还款来源,保障其合理收益。
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
征求意见稿还强调,要维护好群众权益。各地要把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放在第一位,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禁止违背农民群众意愿,搞合村并居、大拆大建。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杜绝为整治而整治、片面追求指标交易等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鼓励探索政府主导下的各类权益主体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共建共享机制。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鼓励属地政府采用以工代赈方式吸纳当地群众参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合肥在线-合新闻记者吴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