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加强作风建设,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教育引导党员、公职人员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助推罗平县清廉建设取得实效,罗平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3名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一)赵鹏,中共党员,罗平县委统战部退休职工,2024年12月13日20时23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二)宁小茂,中共党员,罗平县阿岗镇中心学校木冲格完小校长,2025年2月25日21时许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三)钱富林,中共党员,罗平县大水井乡金庆完小党支部书记、校长,2025年2月17日19时29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罗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罗平县监察委员会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