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羊城晚报记者从广东省消委会获悉,在省市场监管局指导和大力支持下,2024年省消委会积极履职,主动作为,强化消费维权,成效突出。
移动支付藏陷阱,手机半夜被扣费
江门66岁的消费者罗老先生在凌晨使用手机时,突然被连续扣取两笔共约600元的费用,但其手机并未弹出任何支付提醒、密码输入界面。
而后,罗老先生通过银行短信提醒,得知费用由某APP通过支付平台扣取,便想申请退款,但始终无法找到对应订单及退款渠道,故上门寻求江门消委会帮助。
为保障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江门市消委会根据消费者提供的线索,辗转查到收款商家联系电话,并帮助消费者与商家进行沟通协商,最终成功追回被扣款项。
[点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案商家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扣费,严重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退回已支付款项。
在此类网络纠纷案件中,网上经营者往往通过隐蔽的方式获取消费者的支付授权,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实施扣费行为。而大部分老年群体对新型的网络消费支付往往缺乏足够的了解,这不仅限制了他们享受科技进步带来的便利,还使他们更容易成为不法商家利用的对象,成为不知情被扣费的“重灾区”。
无故失联引纷争,集体诉讼讨公道
肇庆某健身中心以优惠之名恶意吸纳大量预付款后,毫无预警地停业、失联。众多会员损失惨重,纷纷向肇庆高要区消委会求助。
对此,高要区消委会联合市场监管局迅速反应,即刻前往现场调查并联系负责人,可电话始终无人接听,调解工作无法开展。但高要区消委会并未却步,而是积极协助消费者搜集关键证据,并联合当地检察院支持14名消费者提起集体诉讼。经审判,法院认定健身中心违约,判令其退还消费者约6.3万元预付款。
[点评]
健身中心以优惠之名,恶意吸纳了大量消费者的预付款,随后却突然停业并失联,这一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中“经营者出现重大经营风险时,应停止收取预付款,并在决定停业前至少提前30日公告”的要求,明显带有预谋性,不仅违背了商业诚信的基本原则,更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极端漠视。
该案例再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预付式消费虽然为我们带来了优惠和便利,但消费者在选择时应保持高度的警惕。而高要区消委会积极履职,运用集体诉讼这一有力武器,不仅成功为消费者挽回损失,也为通过集体诉讼解决预付式消费难题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示范。
文|记者马灿通讯员粤消宣